北京领区: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山东、河北、内蒙古、山西、河南
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广州领区:广东、福建、湖南、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甘肃、江西、湖北、四川、重庆、宁夏、陕西、青海、新疆、西藏
友好提示:
1.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公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补交其他材料或予以劝退;
2.领馆有可能根据客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电话抽查,也可能要求申请者补充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您须及时补交,否则有拒签风险;
3.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签证服务费不予退还。
4.您所提交的除护照外所有材料复印件均不予退还。如您有材料原件,请同时准备好复印件。
5.请根据您出行的主要目的正确选择签证类型,如您主要目的为商务,请申请商务签证;如您主要目的为探亲访友,请申请探亲访友签证。请注意选择错误的签证类型会增加拒签风险。
1、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本网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
2、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领馆决定。
3、此签证类型是由我司代送签,出签后将由我司配送给您或您前往我司领取护照。
4、不接受持有APEC卡的申请人办理此产品。如您已持有APEC卡却同时申请办理签证,澳洲领馆将会注销您的APEC卡。
5、澳大利亚签证页形式为另纸签证页,请务必携带好此另纸签证页,否则可能影响您的出行。
1、在下列情况下允许获签无贴纸签证的中国和其他国家公民自中国出境:旅客自中国大陆机场出发乘坐直飞前往澳大利亚,旅客同时持有最终抵达澳大利亚航班的登记牌,或有效澳大利亚贴纸签证;或旅客自中国大陆机场出发乘坐中转航班前往澳大利亚,且持有合理中转许可(包括准签信和下段行程单)前往澳大利亚;或澳大利亚签证持有人可通过陆路或水路口岸抵达香港特别行政区,并从香港搭乘直飞或中转航班赴澳。若您从中国大陆机场离境并需在香港(或其他国际中转站)转机赴澳,请务必随身携带您的准签信和下段行程单。
2、持无贴纸签证的澳大利亚签证持有人不可通过陆路或水路口岸途径澳门特别行政区后,由澳门或香港搭乘航班赴澳。澳大利亚签证持有人途经澳门特别行政区需持有签证标签,且必须提供来自中国大陆通过陆路或水路口岸抵达澳门的行程确认纪录以及由澳门或香港搭乘航班赴澳的机票确认单。
3、在您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或修改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4、澳大利亚领馆将于2017年1月02日、1月30日、1月31日、2月01日、4月14日、4月17日、5月01日、5月30日、10月02日、10月03日、10月04日、12月25日、12月26日、12月29日闭馆。
澳大利亚商务签证费:1465元人民币
其中,包含签证服务费:450元人民币(费用包含: 签证表格翻译费;签证证明资料翻译费;签证全程指导服务费;最终签证资料审核费;签证资料递交快递费。)
注:如果被拒签,我公司不退任何费用。
另外,签证成本费:1015元人民币(费用包含:大使馆指定的签证服务中心收费;大使馆签证审批费;大使馆发生的邮寄费。)
注:以上费用如果拒签,使领馆不予退还。